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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公共图书馆地方服务标准将实施 走在全国前列
 
信息来源:内江市图书馆浏览次数:发布时间:2016-06-20【打印本页】关闭窗口

 

国内首个公共图书馆地方服务标准——浙江省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》(DB33/T2011-2016)近日批准发布,浙江省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,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、均等化方面再一次走在了全国的前列。

浙江省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》的发布与实施是浙江省近几年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,也是图书馆服务实践中浙江经验的总结。虽然在2012年我国已发布了公共图书馆服务方面的国家标准,但国家标准需要同时兼顾东、中、西部地区,已难以满足浙江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现实需求,特别是难以满足构建城乡一体、区域均衡、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。

近几年浙江省公共图书馆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,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,截止2015年底,浙江省已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98家,县图书馆乡镇分馆557个,农家书屋25335个,以嘉兴为代表的总分馆模式,以温州为代表的24小时城市书房,都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。

纵观全省公共图书馆发展现状,尽管态势良好,但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:一是服务的精准度、深度、创新性亟待提高;二是技术对服务的支撑能力、技术在图书馆服务中的应用有待加强;三是服务的效能无法体现浙江特点;四是在注重公益、普及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,服务监督措施不够明确。特别是近年来,乡镇(街道)图书分馆、村(社区)图书室(农家书屋)的快速增长,此类图书馆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,如良莠不齐的办馆标准、缺乏规范化管理的运作模式等。这些问题对浙江省建设城乡一体、区域均衡、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了巨大的挑战,也对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。

浙江省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》规定了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的设施设备、服务资源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效能、服务管理和服务监督六大块内容,明确了各级公共图书馆服务内容、标准和应具备的基本服务条件、政府需要提供的保障底线。

与国家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》相比,浙江省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》呈现以下五个特点:

一是适用于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五级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。依据各级公共图书馆不同的办馆基础,设定不同标准,形成了覆盖全省城乡、服务均等的五级公共图书馆管理模式。

二是明确公共图书馆建设和服务量化指标。量化数据指标既保底线,又适度超前,并形成动态调整机制,较好地适应了国家和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。

三是强调公共图书馆优质资源管理体制创新。以总分馆建设、服务联盟等形式,推动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资源和服务双下沉、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双流通、社会效益和服务品质双提升。

四是突出数字图书馆“互联网+模式”。从硬件建设、到数字资源建设到平台打造都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
五是提出公共图书馆品牌概念。明确各级公共图书馆使用统一服务标识,努力把公共图书馆打造成老百姓看得见、进得去、留得住的文化地理坐标。

据人民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