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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千讲坛59:国之固本 文之筑梁——黎威先生解读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
 
信息来源:内江市图书馆浏览次数:发布时间:2017-03-30【打印本页】关闭窗口



 

 

    328日下午,大千讲坛第59期在内江市图书馆五楼学术报告厅举行。本期讲坛邀请到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专家组成员、内江市文化馆馆长、内江市作家协会主席、国家一级编剧黎威先生做《国之固本文之筑梁——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〉解读》的专题讲座。本期大千讲坛也是对内江市文广新系统干部职工的一次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专题宣传培训,内江市文广新系统各单位领导、职工代表、读者约100多人出席聆听。
    黎威先生1999年任内江市文化馆馆长,兼任内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,内江市作家协会主席,是国家一级编剧。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表文艺作品,从事文学戏剧创作和文艺组织工作,先后荣获全国全省“金狮奖”、“群星奖”、“天府文学奖”、“优秀编剧奖”等文艺大奖30余次,担任内江市春节文艺晚会等大型文艺活动策划、总导演等。被内江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内江市突出贡献拔尖人才”、“内江市学科带头人”、“复合型科技人才”等称号,2014年荣获“全国书香之家”称号。
    黎威先生对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从时代背景、目的意义、主要内容、亮点关注、贯彻实施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。
他用生动形象的案例阐述了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的时代背景: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的颁布实施将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,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、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意志,实现了“一个突破,两个跨越”。
    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第一次由全国人大牵头制订的首部文化立法,是建立法制政府和服务性政府的要求,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,是文化领域内的一部具有“四梁八柱”性质的基础性法律。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将激发文化创造活力,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,建立文化法律制度,是更好的满足人们的基本文化需求,实现好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。

    黎威先生的解读明白易懂,贴近生活,贴近民众,讲座受到了广大参与者的好评和好评。